公司錄用員工時,優先考慮內部招聘。 員工正式錄用后需在一個月內簽定勞動合同,享有《勞動法》規定的相關權利。 員工有按法律有關規定及公司休假制度進行休息和休假的權利。 在特殊工作環境中工作的員工,依有關規定享有勞動保護待遇以及分發勞動保護用品的權利。 公司員工有實現自我發展的權利。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,員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崗位要求有權提出培訓要求并參加培訓。 員工有根據工作崗位具體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。 員工對于處罰不公時有申訴權。 員工有投訴權,對公司管理干部或其它人違反公司制度有投訴權,可登記在《意見薄》上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,行政部限期給予回復。